【平安校园】清源街道中心幼儿园12.2交通安全倡议书
2021-12-02 09:27:39 | 来源: |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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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已成为很多市民短途出行的首选交通工具。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小汽车是导致交通事故死亡最多的车辆。其中未佩戴安全头盔、佩戴安全头盔不规范,是造成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驾乘人员伤亡的重大因素。汽车事故中因为不系安全带被甩出车外造成伤亡的事故比比皆是。
为进一步做好幼儿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家长及幼儿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安全防范意识,积极营造安全文明出行的良好氛围,清源街道中心幼儿园作出以下倡议:
一“盔”一“带”保安全
“一盔”是指安全头盔。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就是拿自己的生命在开玩笑,也是对他人安全的不负责。头盔不仅可以吸收对头部的撞击力,还可以防止尖锐物穿透而伤害头部。事故发生时,在速度加惯性的冲击下,头一旦与坚硬的路面或电线杆、行道树碰撞,容易出现颅骨骨折、颅内出血等,危及生命。而戴头盔,是最简单而又最有效的保命措施。在驾乘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时,要正确佩戴头盔。
“一带”是指安全带。汽车安全带又可称座椅安全带,是乘员约束装置的一种。“安全带是生命带”,主要起固定作用,不仅可以防止驾乘人员在交通事故中被抛出车外,还可以防止与车内物品发生二次碰撞。能在发生交通事故时保护驾乘人员身体少受伤害。日常驾驶中,要正确系好安全带。
文明交通伴我行
细节关乎生命,安全文明出行。交通路上的安全与否,其实就在一念之间,多留一份心,与安全同行,就能走得更稳、更远。借此时机,我园呼吁家长和小朋友们一起关注“细节”,助力安全文明出行。
交通安全五“不要”
1.不闯红灯;
2.不随意横穿马路;
3.未满12周岁不骑自行车;
4.不乘坐超员车辆;
5.乘坐低速货车,三轮摩托, 拖拉机摩的,以及报废,非法拼装等有安全隐患的车辆。
交通安全五“要”
1.乘坐汽车要系好安全带;
2.乘坐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要戴好安全头盔,乘坐轿车要坐在后座安全座椅上;
3.横穿道路要走斑马线;
4.要走人行道;
5.我自觉做好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不抢行。
安全事项小提示
1.对幼儿履行监护人的义务,认真学习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配合幼儿园加强对幼儿的交通安全教育,发现幼儿的不良交通行为及时教育和纠正。
2.接送幼儿上下学时,家长必须时刻保证幼儿在自己视线之内活动,入园离园时家长必须紧牵孩子小手,以防幼儿跑出自己的视线范围,发生安全事故。
3.家长不得使用或搭乘“三无”车辆(无车牌,无驾照,无保险)接送幼儿上下学。
4.家长不得酒后驾驶机动车车辆接送幼儿上下学。
5.行走时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须靠边行走;不穿越、攀爬、倚坐道口护拦。
6.不在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教育幼儿不在马路上踢球、跳皮筋、打闹、玩耍。
7.横过马路或通过十字街道时,要走人行横道, 注意来往车辆,做到“红灯停,绿灯行”。
8.过马路时,要牵好幼儿的手,教育幼儿不在马路上奔跑,不独自过马路。
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唯一,也是全社会的财富,为了我们每个家庭的幸福,也为了我们这个社会的平安与和谐,让我们一起行动,杜绝不文明交通行为,我们衷心祝福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安全交通,享受现代教育,每一位家长都能享受到平安教育带来的美满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