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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生宝启动“3·15”专项宣传,重点普及金融消费者八大权益

    2022-03-16 13:54:05  |  来源:晶报网  |  编辑:  |  

    2022年3月,银生宝积极响应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局通知,组织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983年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把每年的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起,今年已经是第40个“3·15”。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2022年消费维权年主题是“共促消费公平”。

    作为第三方支付公司,银生宝从自身特质出发,本次3·15宣传活动以“权力、责任、风险”为核心主题,强调至诚相待、信赖每一天。内容维度上,主要围绕金融消费者八大权益等宣传重点,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开展知识普及,帮助消费者进一步提升风险责任意识和理性维权能力。

    具体而言,金融消费者的八大权益包括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

    其中,财产安全权重点强调,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采取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知情权则强调,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自主选择权表示,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依法求偿权要求,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信息安全权则表示,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活动期间,银生宝通过网站、官微、网媒等载体,采取图文、海报等形式,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生动宣传3·15重点内容以及维权要点,让消费者能以更喜闻乐见的方式,对其风险责任与理性维权步骤有进一步的认知和了解。

    作为集成支付专家,银生宝坚持以科技服务实体经济的定位,成立15年以来,累计服务商户逾万家。未来,银生宝将继续履行社会责任,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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